工伤赔偿司法解释
简介
工伤赔偿司法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工伤赔偿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性文件,旨在统一司法尺度,规范审判行为,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工伤认定
1. 工伤范围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2. 工伤认定程序
由用人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工伤;
对不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或职工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提起诉讼。
二、工伤赔偿标准
1. 医疗费
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后续治疗的合理费用。
2. 误工费
从受工伤之日起至伤情稳定之日;
按职工实际工资计算,最高不超过两年。
3. 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评定;
按职工实际工资计算,一次性给付。
4. 生活护理费
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可按规定享受生活护理费;
由专人提供护理服务的,按实际费用计算,最高不超过伤残补助金的50%。
5. 精神损害赔偿金
符合构成精神损害赔偿条件的,可以要求赔偿。
三、其他规定
1. 责任承担
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负有赔偿责任。
2. 争议解决
劳动争议仲裁或人民法院诉讼。
3. 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赔偿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
对拒不执行劳动行政部门决定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