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
简介
财产继承是民法中关于个人死亡后其遗产如何分配的规定。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施行,对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进行了调整。
继承顺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第一顺位继承人:
配偶
子女
父母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存在或全部放弃继承,则依次按照以下顺序继承:
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三顺位继承人: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分配原则
遗产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法定继承优先原则:
有法定继承人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同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
代位继承原则:
继承人死亡或放弃继承的,其应继承的部分由其子女代位继承。
遗嘱优先原则:
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分配遗产。
遗产范围
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债权、债务等。
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并分配遗产。遗嘱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并由被继承人本人签字或按指印。
法定继承
如果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产。
特殊情形
除上述一般规定外,民法典还对特殊情形下的继承作出了规定:
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造成被继承人死亡的人以及胁迫被继承人订立或变更遗嘱的人,丧失继承权。
扶养义务:
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负有扶养义务。
继承权剥夺:
继承人有重大过错,被继承人明确表示不予继承的,可以剥夺其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