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带薪休假
简介
劳动法带薪休假制度旨在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和健康权,保障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期间获得带薪休假。
多级标题
一、法定休假日
根据《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法定节假日享有带薪休假:
元旦(1天)
春节(3天)
清明节(1天)
劳动节(1天)
端午节(1天)
中秋节(1天)
国庆节(3天)
二、年休假
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后享受的带薪休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
工作1年不满10年的,每年5天;
工作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每年10天;
工作20年以上满40年的,每年15天;
工作40年以上的,每年20天。
三、带薪休假的规定
1. 休假期间工资待遇
带薪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2. 休假安排
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的时间由用人单位安排。
用人单位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休假时间。
安排劳动者休假的日期,不得与国家规定的休假日重复。
3. 调休和补休
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等原因不能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休息,应当给予劳动者调休或者补休。
调休应当在当年内安排,补休应当在次年安排。
四、注意事项
1. 不准克扣工资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带薪休假期间的工资。
2. 护理假
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生子、丧亲等原因需要请假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可以享受护理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带薪休假待遇。
3. 特殊工种
从事高温、有毒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其带薪休假天数有所增加。
4. 违法处理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带薪休假制度的规定,将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