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主体责任是否为劳动争议案件(用工主体责任是否为劳动争议案件类型)

简介

在劳动关系中,确定用工主体是否承担劳动争议案件的责任至关重要。用工主体是指实际管理和指挥劳动者劳动的人或者组织。劳动争议案件指的是劳动者与用工主体之间因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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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用工主体的概念

法律规定的用工主体: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事实上的用工主体:实际管理和指挥劳动者劳动的人或组织,即使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II. 用工主体的责任承担

1. 直接责任

用工主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履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承担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责任。

2. 间接责任

用工主体委托他人管理劳动者劳动,对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健康和劳动报酬等方面承担间接责任。

例如,劳务派遣中的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

III. 用工主体责任的确定

1. 主观因素

用工主体是否具有用工管理权和指挥权。

用工主体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 客观因素

用工主体是否为劳动者的用人单位。

劳动者是否在用工主体的管理和指挥下劳动。

IV. 用工主体责任的例外

在以下情况下,用工主体可能不承担劳动争议案件的责任:

劳动者与第三人之间发生劳动纠纷。

劳动者未实际在用工主体管理和指挥下劳动。

用工主体已合法委托他人管理劳动者劳动。

V. 举证责任

劳动者主张用工主体承担责任,需要举证证明用工主体具有用工主体资格和承担责任的依据。

用工主体否认用工主体资格,需要举证反驳劳动者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