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198条(公司法198条法条)

简介:

公司法是指规范公司组织结构和运作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公司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其中,公司法第198条规定了公司解散的情形和程序,是公司运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规定。

公司解散的情形与程序

一、公司解散情形

1. 公司经营期限届满或者目的实现的;

2.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发生的;

3. 全体股东会议决议解散的。

二、公司解散程序

1. 公司经营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事由发生,应当由董事会召集股东会议,提请决议,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 全体股东会议决议解散的,应当依法召开全体股东会议,经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可解散,决议应当书面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三、公司解散后的程序

1. 公司解散后,董事会应当委托一到三名清算组负责公司的清算工作;

2. 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计划,征求公司债权人和有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3. 清算组应当依法进行公司的清算工作,清偿公司债务,对公司剩余财产按照股东权益比例进行分配。

四、公司解散的法律效力

公司依法解散,将清算公司财产,清偿公司债务,终止公司存在。公司解散的法律效力自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注销公司登记时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