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判决书
一、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XX条和第XX条的规定,为解决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我院经过审理,现做出如下判决:
二、多级标题
(一)被继承人的基本情况
(二)债权人的主张
(三)被继承人的债务情况
(四)继承人的负债情况
(五)法院的判断依据
(六)法院的判决意见
三、被继承人的基本情况
被继承人XXX(以下简称“被继承人”)于XXXX年XX月XX日去世,留下的遗产由其合法继承人进行继承。被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其X%的遗产由继承人A继承,其X%的遗产由继承人B继承。
四、债权人的主张
债权人C声称被继承人在其生前欠缺乙方X万元的债务,要求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被继承人留下的债务。债权人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的存在。
五、被继承人的债务情况
经查明,被继承人在其生前确实存在与债权人C的债务关系,欠缺乙方X万元的债务。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和还款期限等相关条款。
六、继承人的负债情况
继承人A和继承人B提供的证据显示,被继承人的负债已超过其留下的遗产总额,继承人A和继承人B无法全部承担被继承人留下的债务。
七、法院的判断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XX条和第XX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债务应由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承担。继承人在承担债务时,应限于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总额。
八、法院的判决意见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依法判决如下:
1. 继承人A承担被继承人留下的X万元债务,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债权人C进行清偿;
2. 继承人B免除被继承人留下的债务责任;
3. 如继承人A未能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清偿的,债权人C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执行完毕后宣告结案。
审判长: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