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案件事实】某起民事诉讼案件的详细事实
简介:
本文将详细介绍某起民事诉讼案件的事实经过,以便读者了解案件发生的背景和核心纠纷点。
一级标题:案件背景
该案件涉及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之间的一起合同纠纷案,双方分别为制造业企业。原告甲公司为生产和销售电子产品的大型企业,被告乙公司则为一家专门提供零部件的供应商。
二级标题:合同约定
1. 合同签署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2. 合同目的: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电路板零部件;
3. 合同期限:有效期为两年;
4. 商品交付地点:甲公司指定的交货地点;
5. 价格和支付方式:双方约定每批交付的零部件总价为XX元人民币,乙公司按批次交付后,甲公司应当在XX日内支付。
二级标题:争议发生
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在某年某月某日按合同约定交付了第一批电路板零部件。然而,甲公司在某月底发现乙公司所供货的电路板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甲公司立即向乙公司提出索赔,要求退款或重新提供合格的电路板。
被告乙公司却以乙公司交付的电路板符合合同约定,并不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不退款或提供替代品。原告甲公司经过多次协商无果后,不得已才选择将此事提交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二级标题:证据材料
原告甲公司提供了以下证据材料支持其主张:
1. 交付的电路板样品和非正常工作电路板的照片对比;
2. 电路板瑕疵的质检报告;
3. 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的电路板的交付单和付款单;
4. 双方之间的通信记录和书面协商记录。
被告乙公司则提供了以下证据材料予以反驳:
1. 乙公司自行进行的质检报告,认为其交付的电路板符合国家标准;
2. 乙公司声称甲公司存在过错操作或未妥善保管的证据。
三级标题:听证会上的陈述与辩护
在法院安排的听证会上,原告甲公司的代表详细陈述了乙公司提供的电路板存在的瑕疵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问题,强调了自己方面的过失与交付不符的无关性。
被告乙公司的代表则辩称其公司一直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并认为甲公司的不当操作和使用导致了电路板的损坏和问题的发生。他们还提出了关于甲公司在过程中的过失事实的证据,试图推卸责任。
根据案件事实、双方陈述和提供的证据材料,法官在听证会后将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和判决程序。
结论:
本案件中,原告甲公司声称被告乙公司在供应电路板零部件时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款或重新提供合格的产品。而被告乙公司则辩称甲公司的不当操作和使用导致了电路板的问题。本案目前正在法院进一步调查和判决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