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建设工程合同诉讼一般由什么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管辖

简介: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合同各方之间产生纠纷而引发的法律争议。针对此类案件,合理的管辖机构的选择是确保争议的公正解决的关键。

多级标题:

一、案件管辖的原则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三、管辖权异议的解决

详细说明:

一、案件管辖的原则

案件管辖是指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特定类型的案件负有审理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的管辖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审理权和审判权一致原则:案件的管辖应当与审判权一致,即由受法律授权的审判机关行使。

2.合法程序原则:案件管辖应当遵守合法的审判程序,依法进行审理。

3.依法专属管辖原则:对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应当由特定的法院进行管辖。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层面:

1.基层法院管辖:对于一般性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当地基层法院进行管辖。基层法院通常包括地方法院、区县法院等。

2.专门法院管辖:对于较为复杂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规定可以由专门的法院进行管辖。例如,我国设立了对涉及国有资金的大型项目进行审判的建设工程审判庭。

3.争议解决机构管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争议解决机构的,案件应当提交该机构进行管辖。常见的争议解决机构包括仲裁委员会、仲裁机构等。

三、管辖权异议的解决

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争议时,各方可以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为了保证争议的公正解决,法律规定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1.预裁裁决:如果一方向人民法院请求裁决管辖权,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异议理由,作出预裁裁决,确定管辖权所属法院。

2.转送上级法院:如果一方提起管辖权异议并经过预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请求管辖权的裁决。

3.仲裁程序: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争议解决机构,可以将管辖权异议提交给该机构进行仲裁。

总结: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是确保争议公正解决的关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和法律规定,合理的管辖机构的选择应当遵循审判权一致、合法程序和依法专属管辖原则。基于这些原则,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主要涉及基层法院、专门法院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构。当管辖权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预裁裁决、转送上级法院和仲裁程序等方式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