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简介:
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上海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专业化、独立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受理和审理上海市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案件,通过公正、公平、合法的仲裁程序,为雇主和劳动者提供有力的法律保护,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多级标题:
一、机构设置
二、职责和权限
三、审理程序
四、申诉和执行
五、保障措施
内容详细说明:
一、机构设置
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有院长、副院长和仲裁员等工作人员。其中,院长由市人民政府任命,副院长和仲裁员经过专业考试选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人数。
二、职责和权限
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受理和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纠纷、劳动报酬争议、社会保险待遇争议等。仲裁院有权调解、仲裁劳动争议案件,并可以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其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
三、审理程序
1. 提交申请:当事人将劳动争议案件提交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时,应填写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2. 受理和调解:仲裁院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受理,并在受理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安排调解。调解过程中,仲裁员将协助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3. 仲裁审理:若调解未达成协议,仲裁院将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和申请材料,安排仲裁审理,并将仲裁庭的时间、地点通知双方当事人。
4. 裁决宣布:仲裁庭在审理结束后,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并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双方当事人。
四、申诉和执行
1. 申诉: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申诉。
2. 执行: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按照裁决的内容履行义务。如对方拒不执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公正、公平原则,仲裁员应遵守法律、道德和职业规范,真实客观地审理案件。同时,仲裁院还会定期进行评估和监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仲裁的质量和效率。
总之,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机构,通过公正的仲裁程序,为雇主和劳动者提供了一个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