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是被告方的代理人,现就本案作如下答辩:
一、简介
根据原告方提出的离婚诉讼,涉及财产纠纷的问题,我作为被告方的代理人,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答辩。本答辩主要围绕财产分割、债务划分等问题进行说明和辩解。
二、财产分割
1. 举证不足
原告方在诉讼中提出了一份财产清单,但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所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们要求原告提供相关财产证明文件,但至今未能得到。因此,原告所列财产均应纳入个人财产范围,并不需要进行分割。
2. 家庭财产来源
我作为被告方的代理人,要说明我方在婚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主要来源于我方个人努力和他方的间接贡献,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我们愿意提供相关的支出明细和财务收支证明,以证明该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3. 夫妻约定书
我们进一步指出,我方与原告在结婚时签署了一份夫妻约定书,约定财产归属权。根据约定书内容,双方均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双方同意在离婚时各自保留原有财产。因此,原告所主张的财产分割请求不符合双方的协议。
三、债务划分
1. 债务欠款明细
原告方主张在离婚时应由被告方承担一部分债务,但没有提供明确的债务欠款明细。我们要求原告提供相关的债务证据和还款记录,但至今未能得到。因此,对于原告方主张的债务划分请求,我们认为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
2. 婚姻生活期间债务来源
被告方的债务主要源于婚姻生活期间家庭开支、共同借款等,是为了维持家庭生活而产生的。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应当共同承担家庭债务。因此,我们主张根据法律规定,将债务划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并由双方共同承担。
以上是我方对于原告方提出的离婚财产纠纷的答辩。我们请求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审理,并根据事实和法律判决结果。谢谢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