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
简介:
劳动争议是指由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者解除等劳动关系问题引发的争议。为了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提供统一和明确的指导,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
一、劳动争议的界定
根据《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劳动争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争议。此外,与劳动合同订立、履行或者解除等相关的争议也被纳入劳动争议的范畴。
二、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原则
1.争议解决主体原则:根据《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劳动争议案件的解决主体应当以劳动者为主,并兼顾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2.平等协商解决原则:劳动争议应当通过平等协商解决,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以和解或调解方式解决争议。
3.法定程序原则:劳动争议案件在解决过程中,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遵循法定的诉讼程序和期限。
三、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
根据《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劳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劳动者主张的其权益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证明责任由劳动者承担。
四、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方式
根据《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方式包括和解、调解和仲裁,以及司法诉讼。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争议解决。
五、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时效
根据《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时效分别是六个月和二年。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仲裁或诉讼,超过时限则无法获得司法保护。
总结:
《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规定。它明确了劳动争议的界定,规定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原则和处理方式,并明确了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时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遇到劳动争议时,应当根据该解释的规定进行合理的争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