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简介:
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是绵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仲裁工作。仲裁院依法行使仲裁业务职权,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多级标题:
一、仲裁院的职责和权力
1.1 仲裁案件受理
1.2 调解和仲裁
1.3 发布仲裁裁决书
1.4 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二、仲裁院的组织架构
2.1 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仲裁员
2.2 院长和副院长
2.3 办公室、调解部、案件受理部、裁决书发布部
三、仲裁程序的简要描述
3.1 申请受理
3.2 调解阶段
3.3 仲裁庭组成和开庭
3.4 裁决书的发放
四、仲裁案件范围和类型
4.1 劳动合同争议
4.2 工资支付争议
4.3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争议
4.4 职工权益保护争议
内容详细说明:
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设立的,主要职责是受理和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并依法作出仲裁裁决。根据该法律,劳动人事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产生的权益争议和法律关系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依法负责处理这些争议,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在职责和权力方面,仲裁院具备以下职能: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并进行调解和仲裁;发布仲裁裁决书,明确争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在裁决书生效后,对拒不执行的一方进行强制执行。通过这些职责和权力的履行,仲裁院能够有效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确保争议的公正和及时解决。
仲裁院的组织架构主要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仲裁员、院长、副院长以及办公室、调解部、案件受理部和裁决书发布部。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仲裁员是仲裁案件的核心主体,他们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调解和仲裁;院长和副院长负责仲裁院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办公室、调解部、案件受理部和裁决书发布部则负责协助仲裁员办理案件的相关工作。
仲裁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调解阶段、仲裁庭组成和开庭以及裁决书的发放。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院递交书面申请,申请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院收到申请后,先进行调解,协助双方在争议解决方面达成一致。如果调解不成功,仲裁庭将由仲裁员组成,并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开庭审理。审理结束后,仲裁庭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发布裁决书。
仲裁案件的范围主要包括劳动合同争议、工资支付争议、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争议以及职工权益保护争议。劳动合同争议是指因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等产生的争议;工资支付争议涉及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情况;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争议包括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福利待遇的享受等问题;职工权益保护争议涉及职工合法权益被侵犯等问题。仲裁院可以根据上述范围受理和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
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设立和运作,为解决劳动人事争议提供了专门的机构和程序。通过仲裁工作的开展,能够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