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
简介:
尊敬的法官:
我是被告方的代理人,我在此代表被告方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答辩。在接下来的答辩中,我将按照法律规定以及事实为基础,对原告方的指控进行详细说明。
一、被告方对借贷事实的确认
1. 被告方承认与原告方存在借贷关系,金额为XXX元。
2. 然而,被告方对于原告方声称的借款超出事实借款金额、特定还款期限等事项提出异议,认为原告方在文件中提供的借条存在虚假情况,并非真实的借贷情况。
二、对于虚假借条的证明
1. 被告方在此提供了多份证据,证明原告方提供的借条存在虚假。
2. 在原告提供的借条上存在手写涂改的痕迹,明显违反了签署文件的规范。
3. 此外,被告方已经找到多位证人并提供了他们的证词,证明原告方在见证人面前曾明确表示借款金额为XXX元,并无其他特殊约定。
4. 鉴于上述证据,我们认为原告方提出的借贷金额和特定还款期限与事实严重不符,因此其指控不具有法律依据。
三、对于归还借款的认定
1. 虽然被告方承认存在借贷关系,但被告方对借款的归还情况与原告方的指控不符。
2. 被告方已经按照双方共同商定的方式和金额归还了一部分借款,并且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
3. 我们请求法庭进行仲裁,以确定剩下的未归还款项的真实数额,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合理的判决。
结语:
尊敬的法官,以上是我作为被告方代理人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答辩意见。我们坚信依法审理这一案件,根据证据和事实作出公正的裁决。感谢法庭给予公正和平等的对待,使我们有机会为被告方提供合理的辩护。我们诚恳地希望您能够明辨是非,并作出公正的裁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