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款纠纷管辖权(建设工程纠纷范围)

建设工程款纠纷管辖权

简介:

建设工程款纠纷是指当参与建设工程的各方在工程款支付方面发生争议时所引发的纠纷。这种纠纷往往涉及到多个法律主体和复杂的业务关系,需要明确管辖权和适用的法律程序来解决纠纷。

一、地域管辖权

1. 建设工程款纠纷的地域管辖权由争议地法院行使。

2. 争议地法院应当根据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争议标的物所在地等因素来确定是否具有地域管辖权。

二、领域管辖权

1. 建设工程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一般应由基层法院管辖。

2. 对于涉及较大金额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建设工程款纠纷,高级法院可以行使领域管辖权。

三、特殊管辖权

1. 建设工程款纠纷中涉及国有企业的,由中级法院行使特殊管辖权。

2. 对于涉及政府部门或外国法人的建设工程款纠纷,由高级法院行使特殊管辖权。

四、争议解决方式

1. 建设工程款纠纷可以通过诉讼、仲裁或调解等方式进行解决。

2. 参与建设工程的各方可以自行协商并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也可以选择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争议解决。

五、法律适用

1. 建设工程款纠纷的法律适用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原则,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2. 如果当事人未能就法律适用达成一致意见,则由管辖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或仲裁裁决。

六、司法保护措施

1. 当建设工程款纠纷一方未履行支付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确保自己权益不受损害。

2. 法院可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保证公正公平处理建设工程款纠纷。

结论:

建设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权是解决纠纷的基础,地域管辖权和领域管辖权是最常见的管辖权形式,而特殊管辖权则是针对特殊情况而设立的。无论是通过诉讼、仲裁或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司法保护措施和法院的调查取证能够确保纠纷处理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建设工程款纠纷的解决需要法律机关、仲裁机构和当事人共同努力,以促进建设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