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为依法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特制作本认定书。
一、事故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时间: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
事故地点:XX市XX区XX路XX号
当事人一:姓名:XX,驾驶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
当事人二:姓名:XX,驾驶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
车辆一:号牌号码:XX,车主姓名:XX
车辆二:号牌号码:XX,车主姓名:XX
二、事故责任认定:
根据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和证人,以及查阅相关资料,本机关认定事故责任如下:
1.依据XXX证人证言及事故现场勘查情况:事故发生时,当事人一驾驶车辆一从XX路XX号公交站点掉头,准备驶向对向车道;当事人二驾驶车辆二由南向北行驶,当事人一驶入对向车道后与车辆二相撞。
2.依据当事人证言及现场勘查情况:事故发生时,当事人一驾驶车辆一未打开左转向灯,并未在掉头前观察确认安全;当事人二驾驶车辆二行驶至该路段时,当事人一的车辆突然驶入对向车道,避让不及发生碰撞。
根据以上分析,本机关认定事故的主要责任在于当事人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附带事故责任认定:
根据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和证人,以及查阅相关资料,本机关认定事故的附带责任如下:
1.车辆一对车辆二的损失负有直接责任。
通过对损害程度的评估,本机关认定车辆一的附带责任比例为3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车辆一负担车辆二损失的30%。
四、相关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九十条,确认当事人一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确认车辆一负担车辆二损失的30%。
五、附件:
1.现场勘查图;
2.当事人个人信息及驾驶证复印件;
3.相关证人证言记录。
备注:本认定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