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134条(劳动法138条内容)

简介:

劳动法是一部保护劳动者权益,规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其中劳动法第134条是关于劳动者的福利待遇的具体规定。本文将详细说明劳动法第134条的内容。

一级标题: 劳动法第134条的内容

二级标题: 劳动者基本福利待遇

劳动法第134条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福利待遇内容,包括了工资、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规定。

三级标题: 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134条,雇主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时间、数量、质量以及劳动岗位的特点等因素确定,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三级标题: 休假

劳动法第134条规定了劳动者的休假权利。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在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假;在工作满五年后,享有带薪年休假;同时,劳动者还享有婚假、产假、丧假等特殊休假权益。

三级标题: 社会保险

劳动法第134条规定了雇主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劳动者可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保障自身的权益。

三级标题: 福利待遇

除了工资和社会保险之外,劳动法第134条还规定了其他福利待遇的内容。例如,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职业病危害的,有权获得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补偿和救济;劳动者因工伤或者职业病致残的,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和抚恤金等福利待遇。

结论:

劳动法第134条是一项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规定,涵盖了工资、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内容。劳动者可以根据这一条款来维护自身的权益,确保获得应有的福利待遇。此外,雇主也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责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