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结婚登记规定(民法典 结婚登记 原则性规定)

【民法典结婚登记规定】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中国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之后的第二部综合性民法典,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是该法典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婚姻登记的基本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任何想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登记手续。

二、婚姻登记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

2.户籍证明或者居住证明;

3.未满22周岁的未婚男女,需要提供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的同意书;

4.已婚、离异或丧偶的,还需提供相应的婚姻证明或离婚证明、配偶的死亡证明等;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材料。

三、婚姻登记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男女双方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1.男女双方年满22周岁;

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没有被迫婚姻的情形;

3.男女双方无近亲婚姻关系;

4.男女双方无其他婚姻及非婚姻关系;

5.男女双方没有重婚的情况。

四、婚姻登记的时间和地点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法正常办公,提供便利的办理时间和地点,方便申请人进行结婚登记。一般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时间为每天的上午8时30分至12时和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五、结婚登记的效力及其法律后果

一旦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结婚登记手续,结婚即为合法有效。结婚双方享有婚姻的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的保护。婚姻登记的文件具有证明结婚关系的法律效力。

六、结婚登记的变更和注销

如果婚姻登记的事实有变,双方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结婚登记事实不真实或不符合法律规定,有关方面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结婚登记进行了明确规定,从办理程序、所需材料、申请条件到时间地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结婚登记的准确办理对于保障合法婚姻的权益起着重要作用,也为夫妻双方的婚姻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