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

简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我国专门制定的一部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该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调解与仲裁程序,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多级标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基本概念

第二章 劳动争议的调解

第四条 调解机构的设立

第五条 调解的程序

第六条 调解协议的效力

第三章 劳动争议的仲裁

第七条 仲裁机构的设立

第八条 仲裁的程序

第九条 仲裁裁决的效力

第四章 强制执行

第十条 强制执行的程序

第十一条 强制执行的效力

内容详细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基本原则

本法旨在通过调解和仲裁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法适用于劳动关系中的争议,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补偿以及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方面的争议。

第三条 基本概念

本法所称劳动争议包括个案调解、集体协商调解和仲裁。

第二章 劳动争议的调解

第四条 调解机构的设立

各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由工会、雇主组织、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第五条 调解的程序

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自行申请调解,也可以由调解机构进行调解。调解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调查、协商等环节。

第六条 调解协议的效力

经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劳动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劳动争议的仲裁

第七条 仲裁机构的设立

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由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劳动争议的仲裁工作。

第八条 仲裁的程序

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自行申请仲裁,也可以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调查、听证等环节。

第九条 仲裁裁决的效力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劳动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章 强制执行

第十条 强制执行的程序

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执行等环节。

第十一条 强制执行的效力

强制执行的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

本文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内容进行了分类和概述,全文共分为四个章节,分别为《总则》、《劳动争议的调解》、《劳动争议的仲裁》和《强制执行》。每个章节下又根据法律的条文进行了多级标题的设置,以方便读者查找相关内容。在内容详细说明部分,对各章节下具体的条文内容进行了简要的解释和说明。通过这种文章格式的写作方式,读者可以更直观地了解和理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具体条文以及相关程序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