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35条
一、简介
劳动法作为我国劳动关系管理的基础法律,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起着重要的作用。劳动法第35条针对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的休息规定了具体的内容。下面将详细说明劳动法第35条的相关规定。
二、休息时间的安排
根据劳动法第35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安排每日休息时间,一般不得低于1小时。并且劳动者工作满6小时不满8小时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休息时间;工作满8小时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不少于2小时的休息时间。
三、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不得以不安排休息时间为由,减少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即使劳动者因特殊原因未能休息,用人单位也不能不支付相应的工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法规定的金额及时支付给劳动者。
四、特殊情况下的休息安排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暂时不安排劳动者休息时间,但需事后补偿。例如,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出现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处理或者抢修的情况下,可以暂时不安排劳动者休息时间,但在事后必须给予补偿。
五、加班休息的安排
劳动者加班时的休息时间应当由用人单位提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超过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1/2以上的加班工作。并且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加班工资或者休息补助。
六、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劳动法第35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对其处以罚款。劳动者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工资支付。
总结
劳动法第35条对于劳动者的休息时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体现出了国家对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关怀。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该条规定,合理安排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