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判决书
一、案由
根据杜贝与宋雨离婚诉讼一案,杜贝提出故意虐待、重大失职等多项指控,请求对婚姻关系进行解除。经本法庭审理查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作出如下判决。
二、离婚的判决
1. 终止婚姻关系,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双方恢复为单身状态。
2. 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上应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割,双方协商后可达成一致方案,如协商不成,由本法庭进行公正和公正的裁决。
3. 尽快制作离婚登记表,各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
三、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
1. 孩子抚养权暂时判给杜贝,宋雨享有探望权,并要求每两周末探望一次,并且每个寒暑假期间分别由双方共同协商制定探望计划。
2. 财产分割方面,共同产权房屋的产权归杜贝所有,宋雨不享有产权,但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提取个人财物,其余共同财产根据财产总额进行公平分配。
四、经济赡养
1. 根据杜贝的经济能力,被请求支付赡养费给孩子宋贝每月2000元人民币,直到孩子成年独立。
2. 根据宋雨的经济能力,被请求支付赡养费给杜贝每月1000元人民币,直到杜贝再婚或确定再婚的对象。
五、其他事项
1. 本判决自作出之日起十日内如对本判决有异议可以向本法院提出上诉,并从上诉之日起,该判决不具有执行效力。
2. 本判决生效后,双方应恪守判决并遵守法律,如果一方违反本判决,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附则
本判决书为终审判决,如不服本判决,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达到终审后,本判决将具有最终的生效效力。本案的质、量确属真实,情况也真实可信,故作出此判决。
审判庭: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人民陪审员:XXX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