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状
原告:[女方姓名]
地址:[女方地址]
联系电话:[女方联系电话]
被告:[男方姓名]
地址:[男方地址]
联系电话:[男方联系电话]
一、起诉原因及请求
原告与被告于[婚姻登记日期]登记结婚,婚姻关系所持续时间已超过[婚姻持续时间]。然而,自婚后[问题发生日期]起至今,原告一直面临着无法忍受的婚姻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原告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如下:
1. 离婚:请求法院裁定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解除,即离婚;
2. 财产分割:请求法院按照合法、公平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 子女抚养权: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拥有子女抚养权,并由被告支付适当的抚养费;
4. 承担诉讼费用:请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二、事实和理由
1. 婚姻关系破裂:自婚后[问题发生日期]起,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感情关系已经完全破裂,不能再继续共同生活;
2. 家庭暴力:被告经常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包括言语辱骂、侮辱、殴打等,给原告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和巨大的痛苦;
3. 不和谐婚姻生活: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长期的婚姻冲突,无法和睦相处,已经尝试了各种方式解决问题,但未能达成可持续的婚姻协议,故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
4. 无法共同生活:原告和被告对于婚姻中的重要问题存在根本性的差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不能实现共同生活的基本条件;
5. 子女教育问题:双方在子女的教育理念和方式上存在严重的分歧,已经尝试了妥协和协商,但未能解决问题,给子女的成长和教育带来了不良影响;
三、证据
1. 婚姻登记证明书;
2. 相关的通讯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文本证据;
3. 家庭暴力的医院诊断证明和报告;
4. 相关的证人证言和陈述;
5. 其他与诉讼事项有关的文件和证据。
四、诉讼请求及理由
综上所述,原告请求法院裁定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和诉讼费用承担等事项作出适当的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本案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原告提交以上证据,希望法院能依法予以支持,做出司法公正的裁决。
特此陈述。
原告:[女方姓名]
日期:[起诉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