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
简介:
合同争议是经济发展中常见的问题,为了解决合同争议快速高效、符合法律原则,行政调解办法应运而生。本文将详细介绍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的多级标题和具体内容。
一、调解机构
1. 行政调解委员会:由政府主管部门设立,负责管理和组织行政调解工作。
2. 调解员:经过培训和考核,具备调解能力的专业人员。
二、调解程序
1. 提交申请:当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行政调解委员会递交调解申请。
2. 调解受理:行政调解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将立即组织调解员对争议进行受理并确认调解事项。
3. 调解准备:调解员将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各自主张及证据材料,为调解做准备。
4. 调解会议:行政调解委员会将安排调解会议,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就争议进行协商和磋商。
5. 调解结果:经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调解员将制作调解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6. 强制执行:如当事人未履行调解结果,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调解原则
1. 公正中立原则:调解员应保持公正中立的立场,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无私的调解。
2. 法定原则:调解员应严格依法调解,遵循法律原则和有关法规。
3. 自愿原则:调解过程应基于当事人的自愿原则,并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4. 结果公正原则:调解结果应在公正、合理和合法的基础上产生,尽量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四、调解效果监督
1. 行政调解委员会将加强对调解结果的监督,确保调解结果得到有效执行。
2. 双方当事人可以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审理,寻求司法救济。
结论:
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一种快速高效、符合法律原则的解决争议的方式。调解程序合理、原则明确,并加强了对调解结果的监督,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调解的结果也具备法律效力,确保了当事人权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