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十四)》中明确了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条件和程序,为增加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保障提供了新的法律保障。
多级标题: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二、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什么?
内容详细说明: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十四)》第15条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1.身份已确定,且无逃亡嫌疑;
2.犯罪嫌疑人已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如实陈述,取得了重要证据,且不存在脱逃、销毁证据等情形;
3.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属于犯罪嫌疑人初次犯罪,并且犯罪事实及其后果对社会影响不大;
4.其他情况符合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条件。
二、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十四)》第18条的规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1.犯罪嫌疑人或其辩护人向侦查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侦查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核实相关证明材料,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
3.侦查机关应当在审查核实后三日以内决定是否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书面通知犯罪嫌疑人或其辩护人;
4.如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侦查机关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原有的强制措施,并在五日以内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5.如不符合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条件的,侦查机关应当在三日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犯罪嫌疑人或其辩护人,并说明理由。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条件和程序,进一步加强了对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保护。这一举措有助于提高刑事诉讼的合理化和法治化水平,保障正当权益的同时,也更好地促进了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