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
尊敬的法官:
我是被告某某,身为本案的被告人,特此向法庭递交本次民间借贷纠纷的答辩状。谨请法庭给予公正的审理。
一、简介
本案涉及原告某某与被告某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起因是原告某某借贷给被告某某一定金额的资金,但原告称被告未能按时归还所借款项,同时还收取了高额的利息,要求被告返还本金并支付违约金。
为了揭开事实真相,我将按照以下多级标题的方式,详细阐述我的答辩意见。
二、借贷事实的确认
1.借贷金额的准确性
我承认我曾向原告借款,并已归还其中的一部分。但是,原告所声称的借款金额存在争议。根据双方按照协议书确定的借款金额为XX万元,而原告要求返还XX万元,我们对此存在不一致之处。
2.还款时间的约定
按照我与原告的协议,借款的还款期限应为XX个月。在这期间,我按约定按时归还了一部分借款。然而,由于临时发生的意外情况导致我无法如期归还剩余借款。我曾向原告说明并提出延期归还的请求,但原告拒绝了我的请求。因此,我认为我并无违约责任。
三、利息问题的解释
1.利率的合法性
原告所要求的高额利息,并没有明确约定在合同中或者其他书面形式中。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未约定利息或约定利率过高的情况下,应按照民间借贷的市场利率进行返还。因此,原告不应要求我支付高额的利息。
2.合理利息的确定
根据我对当地民间借贷利率的了解和市场利率的咨询,我们可以确定合理的利率在XX%左右。在此基础上,我愿意支付相应的利息,但不同意支付高额的利息。
四、追加违约金的合理性
原告要求我支付违约金,但这一要求缺乏法律依据和合同约定。在借贷合同中,追加违约金需要明确约定,并在合同中进行签字确认。由于缺乏合同约定,原告不能要求我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根据我对借贷事实的确认以及利息和违约金的解释,我请求法庭公正判决。希望法庭能够综合考虑双方的权益,并对本案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谢谢法庭的审理。
被告:某某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