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定责书
一、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经现场勘察、证人证言和相关证据的分析比对,我司对以下交通事故进行定责,具体如下:
二、多级标题
1. 事故基本信息:
a. 事故时间:年月日
b. 事故地点:地点
c. 参与交通工具及车辆信息:
- 车辆A:车牌号、车型
- 车辆B:车牌号、车型
2. 事故经过:
a. 车辆A行驶至地点时,由于不慎未保持车距,追尾了车辆B。
b. 车辆B停车、静止状态下,未及时开启警示灯或其他明示标志,未给予后续行驶车辆充分注意。
c. 车辆B未采取应有的防御措施,无法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3. 相关证据:
a. 现场勘察照片
b. 事故报告书
c. 证人证言
d. 车辆保险单、行驶证等相关文件
4. 事故责任判定:
a. 车辆A负事故主要责任,应承担60%赔偿责任。
b. 车辆B负次要责任,应承担40%赔偿责任。
5. 赔偿金额及方式:
a. 车辆A负事故主要责任,应向车辆B及其驾驶员支付相应赔偿金额,具体金额及赔偿方式详见私下协商赔偿协议书。
b. 车辆B负次要责任,应向车辆A及其驾驶员支付相应赔偿金额,具体金额及赔偿方式详见私下协商赔偿协议书。
三、内容详细说明
经过现场勘察及分析比对相关证据,我司认定该交通事故中,由于车辆A未保持充分的安全车距,并未及时注意前方车辆的行驶状态,而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车辆B在停车、静止状态下未开启警示灯或其他明示标志来警示后续行驶车辆,且未采取应有的防御措施,未能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过失程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等。在本案中,车辆A负有事故的主要责任,应承担60%的赔偿责任;车辆B负有事故的次要责任,应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根据双方意愿,对赔偿金额及赔偿方式将进行私下协商。具体金额及赔偿方式详见私下协商赔偿协议书。同时,双方应根据协商结果履行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总结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我司对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了认定,并根据相关法规、证据及协商结果进行了赔偿责任划分。双方应遵守协商协议,并按协议的要求履行各自的赔偿义务。如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定责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我司提出申请进行复审。
特此定责!
日期:年 月 日
定责单位:
定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