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深圳市劳动仲裁争议委员会)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简介: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深圳市专门负责处理劳动人事纠纷的行政机构。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设立的,为深圳市劳动者提供了一个独立、公正、迅速解决劳动争议的平台。

一、劳动仲裁程序

1.申请仲裁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在与劳动争议相关的问题发生后60日内,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递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包括争议的事实、理由、请求、证据等。申请时,应同时提交所需要的仲裁费。

2.仲裁受理和调解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如符合受理条件,则受理并通知对方当事人。仲裁庭会在仲裁申请受理后7日内组成,并在15日内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立的,继续进行仲裁。

3.仲裁决定

仲裁庭会进行听证,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根据法律法规及事实情况,仲裁庭做出仲裁决定。仲裁决定通常在30日内作出,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二、仲裁决定的执行

当事人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的15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仲裁决定的终局性和强制执行性进行审理和执行。

三、服务优势

1.高效便捷: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高效便捷,可以缩短纠纷解决的时间周期,让当事人尽快获得公正仲裁结果。

2.独立公正:仲裁院具有独立公正的性质,既不受劳动者一方或用人单位一方的影响,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专业技术:仲裁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的仲裁人员队伍,能够准确、公正地判断劳动争议纠纷,保障仲裁结果的科学合理。

总结: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凭借其高效便捷、独立公正和专业技术的优势,成为深圳地区劳动争议的重要解决机构。它的设立为深圳市劳动者提供了一个能够及时解决争议、保障权益的渠道,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贡献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