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

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是深圳市行政机关,负责处理和解决深圳市范围内劳动争议。下面将对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的机构设置、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行详细说明。

一、机构设置

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设有以下多个部门和岗位:

1. 仲裁庭:负责受理和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由仲裁员组成,根据案件性质和争议金额进行分工。

2. 调解室: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工作,调解员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调解,协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 司法警察:负责维护仲裁庭的秩序和安全,执行仲裁庭的裁决和调解协议,以及传唤、拘留等相关事务。

二、职责

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受理劳动争议申请:接收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提交的劳动争议申请,包括雇佣关系、工资福利、解雇等问题。

2. 安排调解:根据案件的情况和争议的性质,安排适当的调解员进行调解工作,协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 审理案件:如果调解未能达成协议,仲裁庭将负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4. 督促执行:对于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和调解协议,负责监督和督促双方履行。

5. 提供咨询和培训: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法律咨询,开展劳动法律宣传和培训活动。

三、工作流程

1. 提交申请: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提交劳动争议申请,包括相关材料和证据。

2. 受理申请:仲裁院对申请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即时受理并开展后续工作。

3. 调解工作: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争议事实和诉求,通过调解工作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4. 审理案件:如果调解未能成功,仲裁庭将组织仲裁员进行案件审理,双方当事人提供证据和陈述,最终作出裁决。

5. 执行裁决:对于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和调解协议,仲裁院将监督和督促双方履行,确保裁决和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总结:

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作为深圳市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机构,承担着受理、调解和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的任务。通过合理的机构设置和工作流程,劳动争议的解决将更加规范和有效,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